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第二轮修志、综合年鉴及志书蒙古文翻译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9-04-28 15:43:08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至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志书全部出版;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综合年鉴全部覆盖;全面完成第一轮、第二轮盟市、旗县区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的‘三全目标’任务”,现就加快推进修志编鉴及志书蒙古文翻译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地方志工作“三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在自治区地方志编修办公室对全区2018年第四季度末“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排名全区第10位;年鉴全覆盖工作排名全区第11位;蒙古文志书翻译工作排名全区第7位。
(一)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进展情况。
我市从2016年4月开始启动《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修工作,目前仍有46个承编单位未完成资料报送工作,导致修志整体工作停留在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进展缓慢。
承担第二轮续志编修任务的7个旗县区中,《清水河县续志稿》已通过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评审,托克托县、赛罕区完成志稿初审,新城区、玉泉区、和林格尔县进入初稿编纂阶段,土默特左旗为资料收集阶段,相对滞后。
(二)综合年鉴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年鉴》从2002卷开始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新城区、回民区完成2018卷初稿审核工作,其他旗县区年鉴编纂工作滞后。
(三)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仅有土默特左旗编译出版蒙古文本《土默特志(下卷)》。《呼和浩特市志》上册蒙古文翻译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中册翻译工作;《新城区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二、各旗县区、各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我市地方志工作实现“三全目标”任务的攻坚年。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紧扣自治区及我市地方志工作的中心任务,统一步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一)各部门及开发区工作任务
未完成《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的46个承编单位(见附件1),按照任务明细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7号)要求的时间断限、行文规则等,于6月底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具体事宜与市地方志办联系,联系人:徐曼雅、孙志杰,联系电话:6621372、15184782011、15248042993。
(二)旗县区工作任务
1.旗县区续志工作。尚未形成续志初稿的旗县区必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初稿;已完成初稿的要抓紧时间送审,力争2019年底前进行评审。各旗县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公开出版任务。各旗县区在资料收集、初稿撰写及修改过程中,要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保证进度与质量有机统一。
2.旗县区年鉴工作。尚未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旗县区,务必于年底前启动并完成本地区《XXX年鉴》2018卷、2019卷(即2017、2018年地情资料内容)编纂、出版工作;已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旗县区,也要再接再厉,实现至2020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目标。
3.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尚未启动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方案,按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做好机构改革前后各单位资料报送的衔接工作。
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涉及的单位、部门,有承担《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纂任务的,根据职能职责变动情况,由新组建后的单位、部门负责未调整前各单位、部门的资料报送工作,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组建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原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的编纂任务,由新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按整合前两个部门职能分别报送。
(二)合理配置编纂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修志编鉴思路,采取修志专业机构承包、聘请修志专家、返聘退休老同志参与编纂等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编纂人才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附件:1.各部门、开发区承担的《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明细表
2.旗县区二轮续志、综合年鉴工作任务明细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呼和浩特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至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规划任务,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志书全部出版;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综合年鉴全部覆盖;全面完成第一轮、第二轮盟市、旗县区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的‘三全目标’任务”,现就加快推进修志编鉴及志书蒙古文翻译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地方志工作“三全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在自治区地方志编修办公室对全区2018年第四季度末“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中,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展排名全区第10位;年鉴全覆盖工作排名全区第11位;蒙古文志书翻译工作排名全区第7位。
(一)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进展情况。
我市从2016年4月开始启动《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修工作,目前仍有46个承编单位未完成资料报送工作,导致修志整体工作停留在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进展缓慢。
承担第二轮续志编修任务的7个旗县区中,《清水河县续志稿》已通过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评审,托克托县、赛罕区完成志稿初审,新城区、玉泉区、和林格尔县进入初稿编纂阶段,土默特左旗为资料收集阶段,相对滞后。
(二)综合年鉴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
《呼和浩特年鉴》从2002卷开始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新城区、回民区完成2018卷初稿审核工作,其他旗县区年鉴编纂工作滞后。
(三)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市仅有土默特左旗编译出版蒙古文本《土默特志(下卷)》。《呼和浩特市志》上册蒙古文翻译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中册翻译工作;《新城区志》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也在有序开展。
二、各旗县区、各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我市地方志工作实现“三全目标”任务的攻坚年。各旗县区、各部门要紧扣自治区及我市地方志工作的中心任务,统一步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按要求如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一)各部门及开发区工作任务
未完成《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的46个承编单位(见附件1),按照任务明细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呼政办发〔2016〕7号)要求的时间断限、行文规则等,于6月底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具体事宜与市地方志办联系,联系人:徐曼雅、孙志杰,联系电话:6621372、15184782011、15248042993。
(二)旗县区工作任务
1.旗县区续志工作。尚未形成续志初稿的旗县区必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初稿;已完成初稿的要抓紧时间送审,力争2019年底前进行评审。各旗县区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公开出版任务。各旗县区在资料收集、初稿撰写及修改过程中,要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保证进度与质量有机统一。
2.旗县区年鉴工作。尚未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旗县区,务必于年底前启动并完成本地区《XXX年鉴》2018卷、2019卷(即2017、2018年地情资料内容)编纂、出版工作;已启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旗县区,也要再接再厉,实现至2020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目标。
3.蒙古文志书翻译出版工作。尚未启动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方案,按要求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志书蒙古文翻译出版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做好机构改革前后各单位资料报送的衔接工作。
在本轮机构改革中涉及的单位、部门,有承担《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编纂任务的,根据职能职责变动情况,由新组建后的单位、部门负责未调整前各单位、部门的资料报送工作,如: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组建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原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的编纂任务,由新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按整合前两个部门职能分别报送。
(二)合理配置编纂人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拓宽修志编鉴思路,采取修志专业机构承包、聘请修志专家、返聘退休老同志参与编纂等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解决编纂人才不足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三全目标”任务。
附件:1.各部门、开发区承担的《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明细表
2.旗县区二轮续志、综合年鉴工作任务明细表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
各部门、开发区承担的《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明细表
各部门、开发区承担的《呼和浩特市志》(1986—2015)资料报送任务明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任 务 明 细 |
1 | 市委办公室 | 有关政治体制改革、党员及党员代表大会、组织机构、 市委重大会议、决策、活动和党务工作等内容 |
2 | 市政府办公室 | 有关机构设置、施政要录、政务工作、信息化工作、 公共安全、驻京联络工作、机关事务工作等内容 |
3 | 市政协办公室 | 有关政协委员、政协委员会、政协常委会及其他 主要工作内容 |
4 |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 有关组织机构、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与案件查处和 行政监察等内容 |
5 | 呼和浩特警备区 | 有关军事组织、兵役、国防教育、双拥共建等内容 |
6 | 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社科联) | 有关组织机构、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对外宣传及 思想道德教育、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服务和社科 联主要工作及活动等内容 |
7 | 市委政法委 | 有关组织机构、政法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 |
8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管理机构、 人事管理、劳动管理、社会保障等内容 |
9 | 市民政局 | 有关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拥军优属、救济救灾、社会福利生产 、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地名勘界及管理机构等内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 注 |
10 | 市交通运输局 | 有关运输体制改革、公路、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联合运输及管理 机构等内容 |
11 | 市体育局 | 有关体制改革、体育设施、竞技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体育竞赛、 群众体育、体育人才培养、体育事业管理及管理机构等内容 |
12 | 市城管执法局 | 有关城市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内容 |
13 | 市金融办 | 有关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及业务管理、金融市场、 金融管理机构等内容 |
14 | 市妇联 | 有关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组织建设、主要活动、实施妇女儿童 规划纲要等内容 |
15 | 市科协 | 有关组织机构及会员、代表大会、科协工作及社会活动等内容 |
16 | 市文联 | 有关文联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主要工作等内容 |
17 | 市法院 | 有关机构、刑事案件审判、民事案件审判、经济案件审判、行政案件审判、 控告申诉案件审判、审判监督、案件执行、国家赔偿、法庭建设、队伍建设 等内容 |
18 | 市气象局 | 有关气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气象等内容 |
19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有关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如意工业园区、金川工业园区、 留创园区和其他园区相关内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 注 |
20 | 市供销社 | 有关供销合作系统体制改革、经营服务、经营机构、合作经济、市场建设、 废旧物资回收及利用、管理机构等内容 |
21 | 九三学社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 有关组织机构及主要活动等内容 |
22 | 民建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 有关组织机构及主要活动等内容 |
23 | 中国农工民主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 有关组织机构及主要活动等内容 |
24 | 市残联 | 有关残联代表大会、组织机构、主要工作等内容 |
25 | 机铁办 | 有关铁路项目建设(含铁路网建设)、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建设、航空网建设、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机构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内容 |
26 | 老促会 | 有关老促会组织机构及主要活动等内容 |
27 | 日报社 | 有关新闻(报纸)出版体制改革、新闻宣传、报纸·期刊、发行管理及管理 机构等内容 |
28 | 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分公司 | 有关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通信业务与服务、运营及管理等内容 |
29 |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 | 有关通信网络及设施建设、通信业务与服务、运营及管理等内容 |
30 | 市自然资源局 | 原市林业局负责的有关草原、森林、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内容 |
3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原市质监局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内容; 2.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医药流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 注 |
32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工业综述、煤炭工业、采矿及冶金工业、 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建材工业、电子工业、纺织工业、食品工业、 医药工业及其他工业内容 |
33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组织机构、政府采购及其他主要工作等内容 |
34 | 市医疗保障局 | 1.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内容; 2.市民政局医疗救助相关内容 |
35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原林业局有关物候、土壤、植被、自然资源、林政管理、林业资源、 造林绿化、资源保护、森林经营等内容 |
36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1.市人社局军官转业安置; 2.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相关内容 |
37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原市卫计委有关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医疗卫生内容; 2.市民政局老龄事业工作内容; 3.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内容 |
38 | 市应急管理局 | 1.市民政局救灾工作内容; 2.原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相关内容; 3.原武警内蒙古森林总队直属大队工作内容 |
39 | 市税务局 | 1.原市国税局工作内容; 2.原市地税局工作内容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 注 |
40 |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1.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旅游资源、旅游项目、旅游接待、旅游市 场营销、旅游服务、旅游管理内容; 2.原市文新广局有关文化体制改革、文化设施、文艺团体、群众文化、 戏剧、曲艺杂技、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电影、文化市场、 文物等内容 |
41 |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 原市农委(扶贫办)有关贫困状况、扶贫移民、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 及培训、产业扶贫相关内容 |
42 | 市委统战部 | 原市民委有关民族、宗教事务内容 |
43 | 市司法局 | 原市法制办有关机构沿革、依法治市、制度建设、执法监督内容 |
44 | 市农牧局 | 原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有关机构沿革内容 |
45 |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内容 |
附件2:
旗县区二轮续志、综合年鉴工作任务明细
旗县区二轮续志、综合年鉴工作任务明细
序号 | 行政区划 名 称 |
任 务 明 细 |
1 | 新城区 | 2019年底前完成《新城区志》(2001-2017)初稿撰写、志稿初审,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年鉴》2019卷。 |
2 | 回民区 | 2019年底前启动第二轮《回民区志》;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年鉴》2019卷。 |
3 | 玉泉区 | 2019年底前完成《玉泉区志》(1986-2015)初稿撰写、志稿初审,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玉泉区年鉴》2018卷、2019卷。 |
4 | 赛罕区 | 2019年底前完成《赛罕区志》(1986-2015)志稿评审、审后修改,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赛罕区年鉴》2018卷、2019卷。 |
5 | 土默特左旗 | 2019年底前完成《土默特左旗志》(1983-2015)资料收集、初稿撰写,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土默特左旗年鉴》2018卷、2019卷。 |
6 | 托克托县 | 2019年底前完成《托克托县志》(2000-2015)志稿评审、审后修改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托克托县年鉴》2018卷、2019卷。 |
7 | 和林格尔县 | 2019年底前完成《和林格尔县志》(2000-2015)初稿撰写、志稿初审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和林格尔县年鉴》2018卷、2019卷。 |
8 | 武川县 |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武川县年鉴》2018卷、2019卷。 |
9 | 清水河县 | 2020年底前完成《清水河县志》(2001-2015)出版工作; 2019年底前编纂、出版《清水河县年鉴》2018卷、2019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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