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各驻呼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年鉴》在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组织编纂《呼和浩特年鉴(2022)》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纂要求
《呼和浩特年鉴(2022)》记载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相关情况,除个别条目为说明因果关系、背景或沿革等情况外,原则上不跨越规定时段。财政、统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同时报送年度统计资料。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报送文稿字数不少于5000字;其他单位报送文稿字数不少于3000字。记述内容包括大事记、概述、基础条目、领导名录等部分。
(一)大事记
收录各地区、各行业所发生的具有重要影响的大事、要事、新事。各单位报送大事记原则上不少于5条。
(二)概述
概述为综合性条目。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在概述中对本部门、本行业2021年度工作总体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简要概述(300字左右);企业单位着重概述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各旗县区须对本地区地理环境、行政区划、人口民族、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人民生活等情况做简要概述。
(三)基础条目
基础条目为单一性条目,记述各地、各单位完成各项职能工作情况及年度内特色工作。单一性条目为一事一条或一项工作列为一条,有多少事项设多少条,可设若干个。
条目记述一律采用记述体,标题要简明醒目,一般采用词组或简单句,并用实心括号括住。例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刑事审判】【行政审批】。
(四)领导名录
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及各企业报送本单位副处级及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名录;各旗县区报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武装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旗县区委常委会成员名录。内容包括职务(含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姓名、任(离)职时间(只限于2021年,精确到月),女性和少数民族需注明。
文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各入编单位需出具书面年鉴文稿,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党史地方志研究室,电子版可通过随纸质文稿附电子光盘或发送邮箱等方式报送。
各入编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填写撰稿人员登记表,务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撰稿人信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等任一方式报送至市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个别单位以往报送的稿件内容为截至10月底的版本,此次报送的内容要为截至2021年12月底的工作内容,否则需要返稿重新报送。
各入编单位在提供稿件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及负责保密工作的领导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供内容无泄密情况;对于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问题,各供稿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口径。
联 系 人:孙志杰 徐曼雅
电话(传真):0471 -6621372 15248042993 15184782011
电子邮箱:hhhtszb@126.com
地址:新华东街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868室
附件:《呼和浩特年鉴(2022)》供稿单位、撰稿人登记表
呼和浩特市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