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呼和浩特市地情网!

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年鉴》2012卷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2-07-24 19:25:29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呼和浩特年鉴》2012卷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呼有关单位:

  《呼和浩特年鉴》是按年度连续出版并公开发行的政府公报性质的呼和浩特市唯一综合性年鉴。为确保《呼和浩特年鉴》2012卷的权威性、全面性、系统性、连续性、资料性和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呼和浩特年鉴》2012卷资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的地域特点、行政职能将2011年的主要工作分门别类,以条目形式记述(条目由条头、内文组成,一事一条),行文力求朴实、简练、流畅,并在记述中进行量化、数字化。

  二、对全国、全区及全市影响较大的新事、大事、要事;国家和自治区领导视察及市领导的重要活动,着重记录所解决的问题(各单位报送大事记原则上每年度不超过5条)。

  三、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呼和浩特警备区、市纪委在提供文稿同时,应提供中央和国家机关、自治区及市领导视察的工作图片。旗县区应提供地理位置、行政区划、面积、人口(数量、比例、分布、密度)、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牧民生活水平等内容。市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概括”栏中应提供机构编制情况、人员结构、年度工作要点等内容。市财政、统计、税务等部门应同时报送年度统计资料。各企业单位应侧重提供全年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效益情况等,并与上年度比较。

  入编单位在报送稿件时,要对内容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把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对于涉及民族、宗教、涉外等敏感问题,各供稿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口径。

  四、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名录中收录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旗县区录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武装部、纪委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旗县区委常委会成员。内容包括领导姓名、职务、任离职时间(只限于2011年),女性和少数民族需注明。

  五、荣获国家和自治区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英雄)模范人物;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英雄)模范人物。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奖项、获奖时间、事迹等。

  六、市各地区文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文稿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

  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彩页内容要突出各自的地域特点、工作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最新成果,组稿要图文并茂。彩页出版费用由入编单位解决,同时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七、各单位报送文稿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文稿要求一式两份,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联系人:思文联系电话:0471-6621372电子邮箱:6621376@sohu.com)。

  附:《呼和浩特年鉴》2012卷供稿单位、撰稿人员登记表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15日

友情链接: